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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政策问答汇总

发布时间:2020-10-1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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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购房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购房提取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2)结婚证(验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复印件1份)

4)购房付款收据(发票)及购房人签名的银行刷卡小票(现金银行缴存单、网银转账回单)(验原件,复印件1份)

5)《商品房预(现)售合同登记备案表》(验原件,复印件1份)

6)申请人工行、农行、建行一类银行借记卡(验原件,复印件1份)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2)结婚证(验原件)

3)申请人工行、农行、建行一类银行借记卡(验原件,复印件1份)

4)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贷款提供,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5)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职工提前还贷的申请。

6)加盖银行业务章的欠贷查询清单(商业贷款提供,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

     备注:(1)住房公积金余额小于贷款余额时,职工需将差额部分资金存入还贷卡后,再将余额打印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2)异地购房提取的,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或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户籍地及缴存地的确认以申请购买该套自住住房之前的时间核定。
     2.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吗?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在就业地无住房而租房居住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的房屋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00平方米,超过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费标准按我州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其中:凯里城区每平米12元、凯里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城区每平米8元、各乡镇每平米5元。

租房提取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2)结婚证(验原件)

3)工作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及住建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2个月)

4)申请人工行、农行、建行一类银行借记卡(验原件,复印件1份)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公租房收据,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房屋租赁价格的计算不得超过当地的最高标准。


    3.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时限和提取金额上有何规定?
    答:职工购房后三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夫妻双方提取总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发票(或收据)总金额。

    4.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申请用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还贷(简称月对冲业务,下同)可以使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吗?
    答: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可以申请办理月对冲业务。


    5.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含信用合作联社)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吗?
    答:当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时,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含信用合作联社)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总额按不超过本人和配偶的个人住房贷款年还款本息计算。


    6.职工自住房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坏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房屋修缮吗?
    答: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修缮房屋。


    7.职工患有重大疾病时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


    8.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吗?
    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和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办理自住住房产权证时一次性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
     1)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交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
      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提取额按当年支付物业管理费总额和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计算。物业管理费以当地实际定价为准,但最高计算标准不得超过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

      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材料:

        a.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b.结婚证(验原件);

        c.《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复印件1份);

        d.交纳物业管理费发票或收据(验原件,复印件1份);

        e.申请人工行、农行、建行一类银行借记卡(验原件,复印件1份)。

2)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自住房一次性住房维修基金和契税的,提取额度以一次性维修基金、契税发票实际发生金额计算,且不得超过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次性房屋维修积极和契税提取材料:

    a.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b.结婚证(验原件);

    c.《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复印件1份);

    d.税收完税证明(契税发票)及房屋维修基金发票(验原件,复印件1份);

    e.申请人工行、农行、建行一类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复印件1份)。

  备注:以上所涉及提取业务需要提供结婚证的,若结婚证身份证号码显示不全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协议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未婚(含离异,丧偶)的,需作无婚姻登记记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