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28 09:08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序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要素保障全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2022全州归集住房公积金45.16亿元,同比增长2.22%,新增缴存单位866个,新增缴存职工254936040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58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7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8%

(二)加强内部监督稽核

对全州17个管理部开展两轮业务巡查,覆盖归集、提取、贷款、资金管理等业务规范性检查,共发现六类24个问题。对巡查发现问题,责令管理部对标对表限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

(三)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

实现“全方位、无障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10项住房公积金高频业务“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多项提取业务、贷款业务“线上办”“指尖办”,企业“零要件”开户缴存公积金,0.5个工作日办结持续推广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互联网服务渠道。2022年,全州共4872家缴存单位注册使用网上业务大厅,“线上”业务办理量共75371笔。

(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把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坚持“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再次对中心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公示,修改后中心权责清单权力类型共计9其中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项7项。二是把“两降一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制定出台《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办法》,对我州住房公积金执法范围、立案调查、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等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足执法实践,建强执法队伍。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机制,目前我中心共有91名职工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并获得行政执法证四是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变“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供政策和指导,帮助企业少走弯路。推行“轻微违法不罚”原则,做到重教育、轻处罚,多教育、少处罚。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

一是积极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2022年,中心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等为重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通过举办“婚姻继承”专题讲座、“合同法”专题讲座,进一步树牢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水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全力助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宣传等方式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介绍业务办理程序、解答职工关心的问题。组织编印《2021年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汇编1500,收录相关法规政策32,共11,发送州内各公积金缴存单位学习掌握。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公开发布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2022年我中心门户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177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5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71条。

(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贵州万木春律师事务所雷达、黄霞律师担任我中心法律顾问,另有州司法局调配公职律师1。一年来,法律顾问认真为我中心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回复函等文书合计29

(八)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集体审议前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2022年开展合法性审核文件4件。同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2022年向州司法局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报备无逾期,未被纠错。

(九)建立法治协作配合机制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力打击骗提骗贷的不法行为,中心与州人民检察院就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制定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的办法》,主要及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通过建立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制度,共同研究完善防范和惩治对策。

(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2022年中心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全面

部分干部学习还停留在“学过”的层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内容掌握还不够不清晰,宪法民法典等方面法律学习认识的较多,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法律法规在工作中的地位和推动作用还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能力结构较为单一,工作人员自身能力主要集中于业务行政管理能力方面,而与行政执法直接相关的其他能力相对薄弱,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虽然较以往已有改变,但与实际的工作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系统专业的法律培训力度还不够强。中心拥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较少,且常忙于各项公积金业务基础工作,接受专业法务培训少,干部队伍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

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还存在进展不均衡的问题一是在涉及多部门,协调难度大的改革事项推进比较缓慢。二是我中心虽以多项举措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坚持做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的先锋和表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为推进法治建设打牢法律理论基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深入到基层、帮扶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大学习大落实”活动、参加网络专题培训班、放辅导读物等方式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心党组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中共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共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抵制、积极教育召开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签订《中共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7份,组织开展常态化预防提醒谈话80人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0进一步筑牢廉政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主要负责人严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中心党组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中共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到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科室、管理部的意见,提高决策质量,减少决策失误。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切实提高法治能力

加强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坚决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以及保护公民权利等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维稳和依法应对风险的能力,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风险、促进改革和发展。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完善法治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开展执法人员素质培训。针对性研究和制定专门培训制度,增强执法人员的理解能力和操作能力,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广大群众法治能力培养的自觉性,树立、强化广大群众对建设法治黔东南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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