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4509707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2-12-30 |
文号 | 州公管委发〔2022〕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信息名称 |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的通知 |
全州各缴存单位:
根据2022年12月28日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决定将《黔东南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22〕31号)中“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限制”政策延续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即:2023年3月31日前,对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不高于20%的购房首付款后,在个人帐户仍保留6个月缴存余额的前提下,同时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特此通知。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