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和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各公积金管理部实行法人授权内部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委托由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并按规定支付手续。

(三)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四)负责具体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七)审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九)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对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察。

(十一)负责州级房改资金管理,办理州级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土地收益金缴交、房改房《上市证》和职工住房存量补贴兑现工作。

(十二)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人

戴黔山

办公地址

凯里市凯开大道26号市民之家办公楼6楼

通信地址

凯里市凯开大道26号市民之家办公楼6楼

办公电话

0855-8250921

传真号码

0855-825092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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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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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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