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和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各公积金管理部实行法人授权内部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委托由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并按规定支付手续。
(三)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四)负责具体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七)审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九)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对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察。
(十一)负责州级房改资金管理,办理州级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土地收益金缴交、房改房《上市证》和职工住房存量补贴兑现工作。
(十二)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负责人 |
戴黔山 |
办公地址 |
凯里市凯开大道26号市民之家办公楼6楼 |
通信地址 |
凯里市凯开大道26号市民之家办公楼6楼 |
办公电话 |
0855-8250921 |
传真号码 |
0855-8250921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
部门网站 |
http://gjj.qdn.gov.cn/ |
电子邮箱 |
qdnzzfgjjglzx@163.com |
邮政编码 |
556000 |
受理投诉部门 |
办公室 机关纪委 执法稽核科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
受理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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