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要求,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了《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获得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受理电话:0855-8250921
通信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凯开大道26号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6楼
邮政编码:556000
电子邮箱:qdnzzfgjjglzx@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以下信息:
1.组织机构:机构概况、领导简介、内设机构
2.人事信息:人事任免、招录
3.计划总结
4.政策法规:法律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
5.财政资金
6.权责清单
7.统计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本中心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gjj.qdn.gov.cn(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www.qdn.gov.cn(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本中心办公室依法申请查阅,联系电话为:0855—8250921。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中心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设置类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限的信息,本中心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中心办公室查阅这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需要本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获取。本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一)提出申请
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尽、明确;若有可能,需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的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中心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中心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本中心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本中心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理由;
4.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中心监督部门投诉(执法稽核科电话:0855-8228921)。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