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9-29 17:41

                                                      


  

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东南州府办发[2016]32号),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和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各公积金管理部实行法人授权内部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2)委托由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并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3)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4)负责具体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6)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7)审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8)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9)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对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察。

  

11)负责州级房改资金管理,办理州级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土地收益金缴交、房改房《上市证》和职工住房存量补贴兑现工作。

  

12)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本中心27个内设机构,包括10个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信息管理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资金核算科、住房资金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执法稽核科;17个管理部:州直管理部、凯里市管理部和台江、剑河、三穗、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丹寨、麻江、黄平、镇远、施秉、岑巩共15个县管理部。

  

3、人员情况

  

本中心共有编制121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16名,工勤人员编制5人。截止20201231日,实有在职职工109名(其中工勤人员4名),退休职工22名,比2019年增加3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819.9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66.29万元,增长19.91%。主要增长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年末财政部门追加中心机关、州直管理部、凯里市管理部和台江、施秉、三穗3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费用及全州公积金系统安可替办公设备购置费用预算指标2870万元,相对与上年同比数有所增加。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5,57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2.41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77万元,占0.01%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2,51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37万元,占76.44%;项目支出591.83万元,占23.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5,819.19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246.7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66.29万元,增加19.91%。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财政部门年末追加中心机关、州直管理部、凯里市管理部和台江、施秉、镇远3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费用及全州公积金系统安可替办公设备购置费用预算指标2870万元,相对与上年同比数有所增加。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1.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其他支出0.77万元,占0.0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94.35万元,降低45.4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当年支付黎平、锦屏、镇远、雷山、丹寨5个管理部的业务用房购置及装修费用;2020年度中心申报的业务用房购置预算经费财政部门年底才下达指标,由项目启动晚未达到费用支付条件,预算资金结转至次年使用,相对比上年费用支出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2.68万元,占14.0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84 万元,占6.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6.85万元,占比3.46%;住房保障(类)支出1908.83万元,占76.0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2704.41万元,年末临时调整预算287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1.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2.8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收入1万元,支出决算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数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当年预算收入351.68万元,支出决算351.6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76.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2.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中心有2名职工申请了提前退休,1名职工去世,减少社保金缴纳费用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87.03万元,支出决算为86.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中心有2名职工申请了提前退休,有1名职工去世,减少社保金缴纳费用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02.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当年预算为1983.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1.0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中心“两地三中心”项目经费指标下达晚,未落实到支付,经对接服务商同意次年支付,该费用已结转次年使用,减少了当年费用支出。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保医保金、住房公积金、职业金、离退休费、临聘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22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驻村人员补助、工会费、车补、办公电话费、委托业务费、职工中餐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帮扶资金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60.61%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04万元,比上年减少1.04万元,降低8.61%,变动原因是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73.64%,比上年减少0.82万元,降低9.16%,主要变动原因是:中心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减少车辆出行及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9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6.36%,比上年降低0.22万元,降低7.03%,主要变动原因是中心机关及各县市管理部控制公务接待,减少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21万元,支出决算8.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洗停车费、维修维护及保险等。2020年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2.91万元,完成预算的29.1%

  

4)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1万元,主要接待上级部门及定点帮扶联系村等人员。中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25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24万元,比2019年减少29.94万元,降低11.64%,变动主要原因是:

  

1)财政部门压缩行政经费14%用于防范重大风险,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提倡节约型办公,精简办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696万元(住房公积金系统政务内外网络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1231日,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6.69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业务网络电路服务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8分。该项目按照相关程序及合同约定事项执行,未存在问题原因。

  

项目二住房公积金“两地三中心”数据灾备建设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6分。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预算指标下达晚,未落实到支付,经对接同意我中心在2021年度安排支付。本中心已按财政部门工作意见落实。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中心网络工程迁移费用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住房公积金系统(含16个县市管理部)基本运行费用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金费用支出。

  

(二十)行政单位医疗(类)卫生健康(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单位发放职工工资、津补贴及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硬软件购置及网络费用支出。

  

(项目)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地三中心”项目自评表.xls

(项目)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网络电路项目自评表1.xls

州公积金中心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