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东南州府办发[2016]32号),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和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各公积金管理部实行法人授权内部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2.委托由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并按规定支付相关手续费。
3.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4.负责具体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6.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7.审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8.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9.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对未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察。
11.负责州级房改资金管理,办理州级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土地收益金缴交、房改房《上市证》和职工住房存量补贴兑现工作。
12.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中心设27个内设机构,包括10个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信息管理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资金核算科、住房资金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执法稽核科;17个管理部:州直管理部、凯里市管理部和台江、剑河、三穗、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丹寨、麻江、黄平、镇远、施秉、岑巩15个县管理部。共有人员编制121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16名,工勤人员编制5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职工106名(其中工勤人员4名),退休职工23名,比2020年增加1人。
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经费,所属州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921.02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1898.94万元,同比下降32.63%。主要下降原因为:2021年度台江、施秉、三穗3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项目资金从2020年结转项目预算指标中列支,因此同比数有所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总收入为263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1.59 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共计316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4.68万元,占66.23%;项目支出1068.25万元,占33.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921.02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1289.4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898.94万元,同比下降32.63%。主要变动原因是:中心购置的台江、施秉、镇远3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项目经费从2020年项目结转预算指标中列支,本年未获批中心业务用房购置项目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2.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0.74万元,增比20.57%。主要原因为:2021年中心安排购置三穗、施秉、台江3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项目(含开办),项目经费预算为870万元,因此支出同比上年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201科目支出90万元,占比2.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科目支出169.61万元,占比5.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科目支出90.11万元,占比2.85%;住房保障(类)221科目支出2813.20万元,占比88.9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631.59万元,支出决算为3162.93万元,完成年初下达预算数的120.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0年度结转经费预算1289.44万元,均用于中心2021年度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费用(含三穗、施秉、台江3县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项目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科目(款),当年预算为113.93万元,其中20199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13.93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中心2021年度第四季度目标绩效奖金未接到上级部门文件通知安排发放,该项预算指标结转2022年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科目(款)当年预算数为219.30万元。其中:20805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有部分费用使用上年结转指标支付;2080505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2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49%;2080506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8.28%,完成率底原因:社保部门调整单位为职工缴交职业年金方式,使当年该项经费预算执行率偏低,年末已向财政部门备注同意统筹调剂使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科目(款)21011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90.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有部分费用使用上年结转指标支付。
(4)住房保障(类)221科目(款)当年预算数为2208.36万元。其中:22102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6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72%;22103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040.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45.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9.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费用使用上年结转指标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2.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0.57万元,津贴补贴459.00万元,奖金551.47万元,社保118.48万元,医保金90.11万元,住房公积金167.53万元,职业金10.97万元,离退休费40.17万元,遗属补助和临聘人员工资34.56万元;公用经费19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05万元,水电费0.99万元,邮电费13.55万元,物业管理费6.48万元,差旅费2.21万元,维修(护)费0.16万元,会议费10.34万元,培训费1.26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劳务费0.47万元,职工中餐补贴1.16万元,工会费(财政应拨部分)23.40万元,车补9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8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完成预算的5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55万元,比上年减少0.49万元,降低4.44%,变动原因是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66.16%,比上年减少1.15万元,降低14.15%,主要变动原因是:中心规范了公务用车制度,严控相关费用支出,因此同比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3.5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33.84%,比上年增加0.66万元,同比增长22.68%,主要变动原因是:为支持和开展好乡村振兴工作,中心机关及17个管理部加强与定点帮扶联系村支两委对接、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等,因此产生了部分接待费用,同比支出略有增长。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50万元,支出决算6.98万元,完成预算的82.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洗停车费、维修维护及保险等。2021年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3.57万元,完成预算的35.70%。具体支出为中心机关及17个县市管理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共接待315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7万元,主要接待定点帮扶联系村支两委等人员,共接待75批次,31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万元,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82万元,比2020年减少35.42万元,降低15.59%,变动主要原因是:
(1)2021年增加退休人员2人,财政部门压缩行政经费14%用于防范重大风险,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实施。
(2)落实“过紧日子”相关工作要求,提倡节约型办公,精简办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1.13万元(部分项目预算经费未达到支付条件,结转次年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1.13万元(购置三穗、施秉、台江3个县管理部业务用房)、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后附表1)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中标合同涉及资金800.3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住房公积金业务用房购置项目(包括三穗、施秉、台江)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中心签订的合同约定,以上项目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4分,等次为“优”。项目按照相关程序及合同约定事项执行,未存在问题、原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中心网络工程迁移费用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住房公积金系统(含16个县市管理部)基本运行费用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金费用支出。
(二十)行政单位医疗(类)卫生健康(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单位发放职工工资、津补贴及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硬软运维及网络服务、住房公积金业务用房购置等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