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3702728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2-10-13 |
文号 | 暂无 | 是否有效 | 是 |
信息名称 |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
政策原文: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2022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要求,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与全国、全省一道如期享受到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惠民利民政策,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2年10月8日下发《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对下调全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工作进行了分类调整。
出台的依据
(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2〕24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的有关利率,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水平执行。
(二)《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州公管委发〔2021〕3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政策解读:从2022年10月1日起发放的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双职工家庭(张三和李四)贷款60万元,贷款期限30年,若按原先公积金基准利率3.25%来计算,则贷款职工所付利息为34.00万元;按当前公积金基准利率3.1%来计算,则贷款职工所付利息为32.24万元。执行下调政策后,将为该职工节省利息1.76万元。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政策解读: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原来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贷款利率2.75%和3.25%的1.1倍,即3.025%和3.575%。
(三)2022年9月30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2023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政策解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因此,在2022年9月30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贷款且贷款年限超过1年的人群将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到优惠政策。即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的利率分别下调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