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资金核算科 |
工作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拟定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及拟定向社会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工作文稿;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制定全州住房公积金核算办法、公积金会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发放、回收等业务的核算,并出具相关会计报表及分析报告;负责全州公积金专户管理,按期与委托银行对账;负责与财政、税务、审计、监督、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对资金风险、盈利能力分析、办理公积金增值业务;负责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活期、定期存款计划、购买国债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打印、装订管理以及会计档案的交接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调度工作,提出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审议批准后实施。 |
负责人 |
龚光菊 |
电子邮箱 |
1041353796@qq.com |
办公电话 |
0855-8225950 |